发布时间:2025-01-07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678]
2025年度郑州财经技师学院社评机构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公告
进一步加强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满足社会技能人才需求,现发布我院面向社会开展2025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公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会评价认定对象、职业(工种)、等级及申报条件
(一)认定对象:
职业类院校毕业生、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技能工作、各类单位生产服务一线技术岗位职工、社会从业人员在国家法定工作年龄段内的成年人,符合相应职业(工种)申报条件的均可报名,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列入认定范围。
(二)报名职业(工种)、等级及收费标准:
职业 | 职业编码 | 工种 | 等级 |
餐厅服务员 | 4-03-02-05 | 5、4、3、2 | |
茶艺师 | 4-03-02-07 | 5、4、3、2 | |
咖啡师 | 4-03-02-08 | 5、4、3、2 | |
电子商务师 | 4-01-02-02 | 网商 | 5、4、3、2 |
汽车维修工 | 4-12-01-01 | 汽车电器维修工 | 5、4、3、2 |
汽车维修工 | 4-12-01-01 | 汽车机械维修工 | 5、4、3、2 |
收银员 | 4-01-02-04 | 5、4、3 | |
保育师 | 4-10-01-03 | 5、4、3 |
收费标准按《关于规范调整河南省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核)等收费标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2305号)》和《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8〕2510)》号文件执行。
(三)申报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二、报名安排
报名考生请扫描下方小程序填报信息并且扫描小程序中二维码添加负责老师微信,审核通过后,学院认定中心将通过微信告知审核结果。
认定考核阶段:根据报名人数和先后顺序,学院按照实际情况逐步安排开展认定时间,具体认定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三、在线报名方式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报名考生务必扫描下方小程序链接进行线上报名,且将《报名资料》中要求的电子版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zzcjzyjn@126.com。
四、考核内容和方式
(一)考核内容。技师考核内容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综合评审三部分。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考核内容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两部分。每部分各占100分,单科成绩均达60分以上为合格。
(二)考评方法。理论知识采取机房考试,技能操作考核采取现场操作方式,综合评审采取现场对所写论文进行答辩的方式。
五、成绩认定和证书颁发
考核合格者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单科考试成绩合格者,成绩保留期为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
六、相关事宜
1.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缴费的考生,以及资料提交不齐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在认定报名阶段,考生务必认真核对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防止因填报不准确而造成后续不能参加考试或证书信息错误。
3.咨询电话王老师:15938759800。
4.认定考试地址:郑州财经技师学院(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128号),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5.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附件下载:
1. 报名《技师》的考生下载“附件一”
2. 报名《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的考生下载“附件二”